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14]37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1-27
实施时间: 2014-11-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0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等六厅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闽价综[2014]70号)和《福建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4年CPI涨幅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闽价综[2014]151号)要求,现将各地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修订完善情况通报如下:
  一、修订工作组织情况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均高度重视修订工作,认真落实牵头责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各设区市联动机制完善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