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4]8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4-12-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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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农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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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市高校农村基层单位就业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款明细表.xls    
2.上海市高校农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款申请表.xls    
3.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取消资格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