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纳税人基本信息数据核实、填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16
实施时间: 2014-12-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3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越显重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厦门市将于2015年元月启动对辖区企业纳税人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在2015年4月份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和身份证信息在公布时会省略部分内容)。
  依照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厦门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精神,企业基本信息由税务机关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基本信息不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将从90分起评,这就意味着信息的不准确不全面极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