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2014]49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4-1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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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城乡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3]182号),2014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执行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现就做好2014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须上报统计报表。
  二、请严格按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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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2.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