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行费[2013]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9-16
实施时间: 2013-9-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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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立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项目的函》(冀人社函[2013]88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冀财综[2013]50号)规定,现将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的收费收入要足额缴入省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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