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供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管[2014]9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21
实施时间: 2014-8-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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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石油昆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根据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存量气及增量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压缩天然气母站供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最高价格为每立方米3.20元,河北中石油昆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供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最高价格为每立方米3.30元。上述价格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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