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行费[2014]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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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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