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电子保函区域通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12-9
实施时间: 2014-12-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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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配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决定在区域内海关推动电子保函“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改革试点,打破关区界限,降低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现将《区域通关一体化电子担保试点操作规范》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20日起,在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两个区域内海关启用电子保函一体化模式改革试点;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在广东地区等其他区域内海关推广。
  二、一体化模式适用于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电子保函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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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电子担保保函.doc    
附件2:电子担保保函修改书.doc    
附件3:电子担保保函终止申请书(1).doc    
附件4:电子担保保函终止通知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