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4]6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9-28
实施时间: 2014-9-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55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