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4]6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1-17
实施时间: 2014-11-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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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2014年10月1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含部分下放、委托下放,下同)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68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权71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9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并将落实情况于本决定印发后2个月内报自治区审改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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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8项).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1项).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9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