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源税省市分享体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政发[2012]3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0-24
实施时间: 2012-10-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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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全面推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改善生态环境,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资源税实行省市分享财政体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确保市县既得利益原则。确保实行资源税省市分享财政体制后,市县资源税总体收入不低于原税制下资源税收入水平。
  (二)风险共担原则。实行资源税省市县总额分成体制,省市县按各自分成比例,共同分担资源税收入受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而产生的不稳定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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