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1]39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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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学会:
  为规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工作,国家财政部组织开发建设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平台”(以下简称“调转平台”),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按照通知要求,全国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的调转工作自2011年6月1日起全部通过“调转平台”进行。
  为做好我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调转工作,经省厅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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