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吉林省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7-25
实施时间: 2013-7-25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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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处(科)、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0号)要求,原铁道部受财政部委托对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职能移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各地财政部门,铁路系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为做好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向我省财政部门移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连续性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移交工作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沈阳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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