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函[2014]7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2-17
实施时间: 2014-2-17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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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省有关中直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单位公示后上报评审材料。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凡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在评审材料未上报省财政厅之前,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日结束后无异议,由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评审材料。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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