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登记和换发驻吉林省中直单位行业评审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函[2014]26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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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2010]15号),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审等管理工作全部由省财政厅负责。为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档案信息,省财政厅决定对驻吉林省中直单位行业评审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和换发,换发新证书为吉林省财政厅印制并签发的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现将登记和换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换发证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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