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4]17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1-27
实施时间: 2014-11-27
失效时间: 2015-1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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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经信委:
  为规范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运作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财政金融结合,切实提高风险准备金放大融资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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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企[2015]1586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11-26
实施时间: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