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库[2014]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3
实施时间: 2014-1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3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解决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国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国库资金对外借款清理回收不及时、该撤销和移交的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和移交、违反规定擅自新开设财政专户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财政借垫款分年度清理计划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