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4
实施时间: 2014-12-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浙江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月日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