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财行[2008]149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8-12-31
法规类型: 差旅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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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长春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我们陆续接到相关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问题。经研究整理,并结合《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吉财行[2008]311)文件精神,做统一解答,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握。
  长春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长春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1、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差人员实行定点住宿,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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