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财会[2011]14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9
实施时间: 2011-3-9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17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试点工作,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受理时间
  2011年1月24日—2011年3月31日。
  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单位及地点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前进大街2688号 长春市财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