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部分外省调转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财会[2011]153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10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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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会计人员:
  最近,我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的要求,对外省调转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信息进行了复核。从复核情况看,绝大多数调入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信息材料齐备,信息真实,程序合规,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调转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人员调转前会计人员档案信息不真实等问题,其中:江苏省句容市29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人,湖北省武汉市2人。经我局向句容市、齐齐哈尔市、武汉市财政部门征询复核,上述财政部门证实并不存在该部分人员的会计档案信息。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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