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登记和换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16
实施时间: 2012-3-1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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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位持证人员: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登记和换发吉林省高级(含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换发对象
  凡在长春市所属单位在职工作并持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退休人员可自愿申请登记和换发。
  二、登记和换发证书时间
  2012年3月15日—6月15日。
  三、登记和换发方式
  首先,请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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