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申报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4]43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1-24
实施时间: 2014-11-24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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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省从8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整体平稳,进展顺利。截至11月12日,全省累计有企业117447户、个体工商户27321户通过公示平台成功申报并公示了2013年年报,全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申报率约30%,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申报率约3%。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试行意见》和省局领导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申报率,保证明年6月30日前顺利完成企业、个体户年报公示工作,要求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底之前企业年报率要达到50%以上,个体户年报率要达到30%以上。为此下阶段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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