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办[2014]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失效时间: 2019-11-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8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为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4日
  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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