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财企[2013]74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2-6
实施时间: 2013-2-6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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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企业:
  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财企函[2013]47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请有关单位登陆吉林省财政厅企业信息网(www.jlcztqyxxw.gov.cn)填报当月企业财务信息,应于次月4日前上报市、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在完成当月企业月报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后,应于次月5日前上报长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附件: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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