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办发[2008]63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10-2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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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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