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办发[2009]4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7-31
实施时间: 2009-7-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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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明电〔2009〕7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业具有土地资源占用少、社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经济贡献力强等特点,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建筑业,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市建筑业发展较快,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以上,上缴的税收占全市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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