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办发[2009]94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12-8
实施时间: 2009-12-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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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通信权益,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促进我市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4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邮政业发展纳入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用事业,是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邮政业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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