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办发[2009]99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12-14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25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长春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解决城镇居民生育保障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试点目标。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将居民生育医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