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时期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长府办发[2011]2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1-11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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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积聚服务业发展后劲,未来五年全市规划推进100项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亿元。为切实推动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责任
  (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牵头组织推进工作,总体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加快工程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制。对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责任分解,确定各项目建设推进责任单位。推进责任单位是推进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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