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城市物流共同配送的意见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14]6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4-21
实施时间: 2014-4-2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18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开展城市物流共同配送有助于降低城市物流运行成本、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为尽快构建长春市城市物流共同配送的标准化、现代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体系,制定如下意见:
  一、支持范围
  长春市城市物流共同配送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使用标准化配送车辆进行共同配送的物流企业。
  二、车辆管理
  为试点企业的城市物流标准化共同配送车辆(以下简称&l......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