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14]14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18
实施时间: 2014-8-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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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各城区、开发区建成1所或多所总床位不少于400张的公办养老机构,各县(市)建成1所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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