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府函[2014]26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1-24
实施时间: 2014-1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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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建工集团组建二级子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的请示》(粤建集〔2014〕4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你集团设立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我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按照“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模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统筹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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