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14]9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8
实施时间: 2014-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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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教育部:
  你部《关于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名称、职能及成员单位的请示》(教语信〔2014〕5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将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名称调整为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和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部际联席会议。(二)调整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增加以下内容:统筹协调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作,制定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规则和标准,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工作,发布译写成果及规范应用,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活动。(三)增加中国外文局、文化部、社科院为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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