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4]5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12
实施时间: 2014-11-12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