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7]6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2-14
实施时间: 2007-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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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快我省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办法》中所涉及的收费标准暂试行至2009年2月28日止,到期根据执行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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