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2001]费字14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1-4-27
实施时间: 2001-4-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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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请求正式核定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的函》(闽交路政[2001]2号)悉。鉴于我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至今年4月30日止试行期满。根据近一年来试行情况,经研究,同意正式核定我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超限运输范围界定按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超限运输赔(补)偿费收取后,不得再另行收取超限通行证工本费、表格费等。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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