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07]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1-2
实施时间: 2007-1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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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7]2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和价格部门职能,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各地价格部门要继续按现有的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要求,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报告市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二、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各地价格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本地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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