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07]2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1-4
实施时间: 2007-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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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发改电[2007]2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落实价格补贴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疏导运输价格问题,我局已制定具体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另文下达。
  福建省物价局
  200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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