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收费审验及换发收费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2
实施时间: 2008-1-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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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
  为做好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以下简称收费年审)及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保证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闽人大常[1996]17号)和《福建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闽价[1999]费字1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收费年审工作
  (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认真按照收费年审的有关规定,在200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2007年度收费年审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收费年审结束后,各地应于5月底前将收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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