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1-25
实施时间: 2014-11-25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金业务参与人:
  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上市开放式基金,规范相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我公司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05年修订稿)》(深证会[2005]5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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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