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纳税人涉税业务“全市通办”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4]16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28
实施时间: 2014-10-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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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直属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研究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方便纳税人跨区域办理涉税事项,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业务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青地税发[2013]71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人涉税业务“全市通办”范围,纳税人可在青岛市地税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市直属征收局除外)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全市通办”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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