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0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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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消除群众涨价心理预期,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安定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从落实十七大精神,着力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来认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经营企业调价备案的受理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价备案的方式、程序、地点、联系电话等,切实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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