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6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2-27
实施时间: 2008-2-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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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08]1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客观题8元、主观题12元);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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