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价格系统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08]1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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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福建省价格系统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价格系统2008年度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620号)要求和《福建省价格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闽价综[2006]412号)安排,为切实做好2007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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