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防雷、施放气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8]19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5-5
实施时间: 2008-5-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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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防雷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闽气函[2008]34号)收悉。我局《关于防雷、施放气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6]服157号)已执行两年,根据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防雷、施放气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 防雷、施放气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防雷、施放气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及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 防雷、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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