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民发[2014]2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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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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