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监办便函[2014]1092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20
实施时间: 2014-11-20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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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根据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第四次会议和我会2014年第8次主席会议的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本着简政放权原则。我会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申请取得业务资格后开展业务,在发行证券化产品前应进行备案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资格审批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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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备案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