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4]13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10
实施时间: 2014-11-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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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家庭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家庭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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