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清理整治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工商发[2014]20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1-18
实施时间: 2014-11-18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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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厅字[2014]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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